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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合伙搭建厂房为名,诈骗他人钱财数万元。日前,想出这种歪招的袁某被诸暨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,为不实诺言付出了代价。 2006年7月底,袁某虚构其承租了一块村留置用地,四处寻找合伙人,声称要在该留置用地上搭建厂房出租。邵某听说后表达了合作意向,袁某就领着邵某到留置用地上察看了一番,骗取了邵某的信任。然后,袁某以交纳前3年土地承包款为由,轻易从邵某处骗得了3万元。10天后,他说要做钢棚厂房,邵某又给了他1万元。就这样,袁某每隔几天就会找邵某,说出各种理由,先后8次从邵某处骗得共计6万元。案发后,公安机关追回了2万元赃款。 |